紙管專業委員會
PAPER TUBE COMMITT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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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紡織機械協會紙管專業委員會工作條例
1 總則
1.1 本會定名為“中國紡織機械協會紙管專業委員會”,是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的下設機構。
1.2 性質:本會是由紙管行業的企業、事業單位自愿組成的社會經濟團體,是社會法人。本會是跨地區、跨部門、跨不同經濟成份企、事業單位的全國性行業組織。本會不以經營獲利為目的。
1.3 本會宗旨:遵守國家憲法、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遵守社會道德風尚,為行業的共同利益服務,維護會員單位的合法權益,貫徹執行國家的產業政策,促進技術進步和現代化管理,推動全行業發展。
1.4 本會經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報民政部核準登記,并接受協會的領導和監督管理。
1.5 本會會址設在陜西省咸陽市。
2 業務范圍
2.1 開展本行業基本情況的調查、收集和整理工作。在制訂紙管行業規劃、經濟技術政策和標準等方面,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。
2.2 開展市場調研和咨詢服務,組織學術和信息交流活動,推廣科研成果和先進管理經驗,促進行業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。
2.3 調查分析本行業產品價格情況并進行協調、指導與監督,維護行業公平競爭,保護企業合法權益。
2.4 組織協商訂立本行業規章、公約,監督遵守。
3 會員
3.1 凡本行業依法取得工商營業執照的企業、事業單位,擁護本會工作條例,均可自愿申請入會,經批準成為團體會員。
3.2 會員入會程序
3.2.1 提交入會申請書。
3.2.2 主任委員會批準。
3.2.3 本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。
3.3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:
3.3.1 有表決權、選舉權和被選舉權。
3.3.2 參加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,參與本會管理,對工作有批評建議和監督權。
3.3.3 優先享用本會提供的各項咨詢服務。
3.3.4 有退會的自由。
3.4 會員應履行以下義務:
3.4.1 遵守本會工作條例及行規、行約,執行本會決議,維護行業的共同利益。
3.4.2 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,提供所需的資料及各項合作,完成本會委托的各項任務。
3.4.3 按規定自覺繳納會費,以企業上一年銷售額為標準:年銷售收入3 000萬元以上的單位,每年繳納2 000元;年銷售收入2 000萬元以上至3 000萬元的單位,每年繳納1 500元;年銷售收入1 000萬元以上至2 000萬元的單位,每年繳納800元;年銷售收入不足500萬元的單位,每年繳納500元;銷售收入以上年的年報為準。
3.5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,并交回會員證。會員不履行義務,二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,保留其會員資格,但取消會員待遇。
4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
4.1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,每年舉行一次。會員大會的職權是:
a) 制訂和修改工作條例;
b) 選舉和罷免主任委員和副主任委員;
c) 聽取和審查主任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;
d) 討論并決定本會重大問題;
e) 決定終止事宜。
4.2 主任委員會是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,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,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,對會員大會負責。
4.3 主任委員會的職權是:
a) 執行會員大會決議;
b) 籌備召開會員大會;
c)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d) 制訂內部管理制度;
e) 決定其他重大事項。
4.4 本會設立秘書處,由主任委員會聘任秘書長,負責處理日常事務。
4.5 主任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,屆滿應向會員大會報告本屆工作和財務狀況,并主持換屆工作。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,需由會員大會表決通過,報請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協會批準同意。
5 財務管理
5.1 經費來源:
a) 會費;
b) 捐贈;
c) 在核準的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;
d) 利息。
5.2 經費的使用包括:
a) 為本會工作開展的活動支出,包括開會、日常工作、差旅費、郵電費、辦公用品等;
b) 工作人員的一定報酬。
5.3 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。
5.4 本人財務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,接受會員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審查。
5.5 本會工作條例的修改須經主任委員會表決通過后,由會員大會審議。
6 附則
6.1 本條例經2007年4月14日會員大會表決通過。
6.2 本條例的解釋權屬本會主任委員會。